郑子家告赵宣子文公十七年
晋楚争霸,郑处两国之间,左枝右梧,唯力是从,也是迫不得已。子家在信中逐年列举朝晋事实,以显示对晋的忠诚;并直言不讳地声称如果晋不能收恤,郑国只能投靠楚国。这封信以事实为基础,以道义做支撑,虽然有很多外交用语,但总体是比较强硬的。
晋侯合诸侯于扈2,平宋也3。于是晋侯不见郑伯3,以为贰于楚也。
晋侯:即晋灵公。扈:郑地名。在今河南原阳西。
平宋:鲁文公十六年(前611)十一月,宋昭公被杀害,其弟立,即为宋文公。十七年春,晋国联合卫、陈、郑攻打宋国,讨伐宋文公,但因宋文公已立定,反定其位而还。平,平定。
是:这个时候。郑伯:即郑穆公。
晋侯在扈地会合诸侯,这是为了平定宋国内乱。当时晋侯不肯和郑伯相见,认为他和楚国有勾结。
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3,以告赵宣子3,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3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3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灭侯宣多3,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3,以请陈侯于楚3,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以蒇陈事3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4,烛之武往朝夷也4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、蔡之密迩于楚4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4,而再见于君。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4,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4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4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4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4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4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5,亦知亡矣,将悉敝赋以待于鯈5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5,朝于齐。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5。居大国之间,而从于强令5,岂其罪也?大国若弗图5,无所逃命。”
子家:郑公子归生,字子家。执讯:掌管通讯的官。
赵宣子:赵盾,晋国执政大夫。
蔡侯:蔡庄公。君:指晋襄公,晋灵公之父。
侯宣多:郑大夫,因帮助郑穆公继位而恃宠专权。
克灭:消灭。
寡君之嫡夷:郑太子,名夷,字子蛮,即后来的郑灵公。